1. 机身为金属材质,镜臂与底座一体成型铸造机身。
2. 机身内建提把,内建内凹式电源线收纳装置,电源线收纳时不突出于机身之外。
3. 机身之所有机构不突出于机座之外,收纳时不会相互碰撞。
5. 穿透光光源使用LED灯源,色温为6000K,使用寿命需25,000 小时(含)以上,可连续调整亮度,并符合IEC 60825之要求。
6. 机身之光源具有自动关机之省电设计。
7. 机身可升级落射光组件,便于观察不透光之样本。
8. 机械式载物檯,至少为185mm × 140mm(含)以上,表面为耐磨涂层,具备座标游标尺,载物台边缘为弧形安全处理,XY轴移动时不可有滑轨突出的问题。
9. 物镜旋转鼻轮至少含5孔以上,并与无限远光学设计之物镜相容。
10. 配备万用型聚光镜NA值可达0.90/ 1.25 Oil,并可昇级加装简易偏光、暗视野、相位差之配件。
11. 接目镜具30度双眼观察镜筒,配备安全手转螺丝,完全放松状况下,也可安全地360度旋转不脱落。接目镜为高眼点(high eyepoint)设计,
可配戴眼镜使用,瞳孔距离为可调式,可调整范围至少包含52 -75 mm。
12. 接目镜为全玻璃接目镜 10x/20 mm FOV,至少需附一支可调视差目镜,附橡胶眼罩。
13. 光学系统为全玻璃,光学加膜设计,可以95%以上酒精清理擦拭。
14. 鼻轮:内倾式,具有定位装置,外环具有保护设计。
15. 物镜为无限远光学设计,具平像场消色差(Planachromatic)设计之物镜。配备物镜至少包含:
(1) HI Plan 4x / 0.10工作距离≧18.0mm
(2) HI Plan 10x/ 0.25 工作距离≧12.0 mm
(3) HI Plan 20x/ 0.40 工作距离≧0.92mm
(4) HI Plan 40x/0.65 工作距离≧0.36mm
(5) HI Plan 100x/1.25 oil 工作距离≧0.10 mm
16. 附目镜微刻画尺,100格/10mm。
17. 具同轴粗/微调焦,调焦环松紧为自动调整设计,无载物台自动下滑问题。
18. 所有玻璃组件需为无铅之产品。
19. 至少需通过cULus,CE,RoHS之认证。
20. 附防尘罩。
21. 使用电源为100-240伏特交流电,50/60Hz。
22. 具照相纪录用CCD(数位影像撷取系统)壹台。规格如下:
(1) CCD为显微镜主机之模组化设计,可直接装置于机身与接眼部之间。
(2) 原生解析度为2048 ×1536 pixels(含)以上,至少为3百万画素(含)以上,为彩色之设计。
(3) 感应晶片为1/2吋之设计,大小为6.55mm×4.92mm(含)以上。
(4) Pixel size至少为3.2x3.2 um(含)以下。
(5) 曝光时间控制至少包含 2ms – 2 sec或广于。
(6) 色彩深度为24 位元(含)以上。
(7) 增益值为可调至少包含1X – 20X或广于。
(8) CCD需有数位USB 2.0之输出埠,可直接使用电脑控制并拍照量测。
(9) 需内建RCA输出埠,可直接输出类比之NTSC讯号至电视等周边。
(10) 内建SD卡插槽,可不需连结电脑即可拍照。
(11) 此CCD与Windows XP及Windows Vista(含)以上之作业系统相容,附操作软体。
(12) 影像输出格式至少具有JPEG.., TIFF., BMP.等3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