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生活在充满色彩的海洋中,虽然连自己也被染上了色彩,
却往往不能科学地理解色彩的本性。对色彩的认识上比较常见的
错误观点是认为它是一种孤立的不受其它因素影响的自然现象。
即使把它说成是影响物体外观的色素,也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,因
为没有指出色彩显现中涉及的基本关系。究竞应该给色彩下个什
么样的定义呢?生活经验会把人引上探索问题的思路:在夕阳西
下、月影消逝的时候,白日里那些色彩绚丽的自然景象都伴随着
夜晚的寂静淹没在黑暗的空间。这个人所共知的事实表明了没有
光的照射物体就没有色彩。因此,我认为色彩的准确定义应该是:
人的视觉器官以物体为媒介,对光的一种反应。比如,一个非发
光的物体色彩的显现,是它在一定光源的照射下,只把本身不吸
收的光线反射出来或透射过去;当这些光线射入人的眼睛的时候,
再通过视觉的生理过程使人看到了这个物体的色彩。可见,色彩
并不单纯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性质,而是通过光源、物体及视觉
之问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