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火点、燃烧点如将沥青加热到某一定温度,然
后接近火苗,则可燃性蒸气着火。这个着火时的最低温度称为
闪火点。如继续加热,则一经引火而发生的火焰不会马上熄灭
而继续燃烧。这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烧点。闪火点和燃烧点有
预侧沥青加热作业时的危险性的作用。
如果沥青继续高温加热时,即使外部没有火源,停留在表
面的蒸气与空气的馄合物也会有自然发火的情况。一般说,将
被态或固体的沥青材料投入沥育材料的蒸气与空气中、或投入
氧气中而能自然发火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然发火温度。
生产的沥青,闪火点最高,约300℃左右,由蒸汽精制法生产的
比它稍低,吹制沥青最低,约在200-240℃的范围。
燃烧点通常比闪火点高,铺路用的沥青约高3-610。将石
油沥青加热使用时,适宜的加热温度可根据使用目的而有所不
同,通常为120--180℃,最高也没有必要在180℃以上。因此,
只要注意不过热,便没有着火的危险。
煤沥青(柏油)与同一针入度的石油沥青比较,闪火点与嫩
烧点都较低。使用煤沥青时,加热温度应更低。使用煤沥育必须
加热到100^-120℃,因此,加热温度与着火点的距离非常小,
比使用石油沥青有着更大的着火危险性。故此煤沥青应绝对避
免过热。